2007年6月15日星期五

一个重大的、发人深思的物流案例


假设:

消费者娃娃H,一在校差生。
商家L,一专宰那些痴迷包包上有两个字母的女性的英国公司。
收发室B,一群搞不懂中国人姓名顺序的叔叔阿姨。

案例:
H受同学之托,在L哪里买一个H认为相当难看的包包,而且是2003款的,只有通过网络或者电话订购。于是H在2007年5月21日夜间7点左右在L的“豪华”网站上下了订单,不仅给了很不合理的售价外,还支付了闻所未闻的15英镑邮寄费(H在其他网站买30镑的东西都是免邮费的)。然后,从付款后的第四天开始,H就开始天天关注寝室楼下的邮箱,他等啊等啊,等到了第14天,也就是2007年6月5日那个难看的包还是没到?!H实在坐不住了,再怎么说,就算快递公司为了环保,骑自行车也该送到了啊。于是H气急败坏地拿起手机用他那纯正的中式英语给L公司售后打电话,无数的parden之后,H了解到,其实上个月28号收发室B就签收了。视金钱为神明的H大惊失色,用了个地道的“我的神呀”跟L结束了通话,直接用轻功从F楼跳到了楼下,然后一个箭步跨到了收发室B。在收发室里,耳朵上长了毛的叔叔很能理解H的中式英语,转身就开始在收发室里面找,呼。。。。在找遍了所有地方后,这个叔叔终于认定那个上面写了个security的箱子就是H的包裹。

之后,H跟这个叔叔进行了亲切而友好的对话,叔叔认为没收到是因为H把last name和first name写反了;H对这个观点持怀疑态度,原因是:就算是写反了,那也应该投递到L开头的信箱,但是那个信箱也没有。最后,这个叔叔翻阅了他们的记录。。。嗯,H没乘胜追击,他也没说对不起。

思考:
其实L公司虽说是收了15英镑邮资,但效率也算是比较高,21号晚的订单,03年的款式,应该是第二天开始提货发送,中间经过一个周末,28号到,5天,对于一个并不是amazon或者pcworld那样把物流做的基本无敌的奢侈品公司来说,还是可以滴。之所以延迟了八天才到了H手中,的确是B的工作疏漏原因,L公司看来是无辜的。

可是,仔细一想,L公司真的无过错吗?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吗?设想下H在这焦躁的14天要干些什么,当然,吃饭拉屎是肯定的,但H还很有可能做一件事情,就是向周围的人抱怨L公司的低效,还有可能添油加醋。消费经验的传言是可怕的,说不定等会就成了L公司收钱不给东西。故事的结果是,H了解到是B出的问题,也完美的拿到东西,但是,这里要再强调一个“但是”,H会去给周围的人澄清误会吗?对,有可能会,也有可能不会,完全取决于H聊天的时候的心情。遗憾的是,L公司的e-shopping部门负面消息产生了,虽然它看起来是无辜的。记得哲学界的著名学者何磊说过:做好事不容易被人记住,但是做坏事是要被记一辈子的。

那是不是L公司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收发室B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呢?没得啥子是解决不了的(除了作者的数学),办法很简单,76的智商就够,比如在签收后通过系统给消费者发送短信或者电邮通知,就是个经济便捷的方法;如果再搞得严谨点,派架轰炸机往客户住址丢个炸弹,嘣嗟唝~~~,免得他/她听不到,看不见。

是不是有点小学的时候看别人干坏事,自己却被班主任骂的案例很相似?没有完美的制度,只有无尽的改善。

(PS:经过查证,H在L公司的last和first name顺序完全正确,一定是L公司经常遇到中国人犯这个错误,好心地帮H“改正”了,冤,除了B,L和H都冤。)

4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哈哈哈哈哈.....
也太搞了吧
不管怎樣L開頭的奢侈品至少安全的到了你手上.....

匿名 说...

我看得的懂L和H代表的意思
可是為什麽要把Reception簡稱為B呢?
難道真的是我想的那樣麽?.....

何磊 说...

我把您的问题都在这里回答了:
这个博客服务器本来就经常被封;
收发室用B来开头是记得那栋楼是B开头,您肯定想复杂了。

匿名 说...

不是D嗎?.....